【大紀元訊】為了保障多元文化和語言,並保障客家族群的集體權益,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8日初審通過「客家基本法草案」,草案中除了對客家人做出定義外,並規定政府應定期召開全國客家會議。客家人口達到1/3以上的鄉、鎮、市、區,應該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等。另外,初審也通過立委提案,將訂定全國客家日,彰顯客家族群對台灣多元文化的貢獻。
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,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「客家基本法草案」,法條中訂出客家人的定義,包括具有客家血緣、客家淵源,而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的人。草案中並明定,有關全國客家事物協調整合的事情,像是規劃特色地區產業發展,必要時得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,政府也應該定期召開全國客家會議。
另外,客家人口達到1/3以上的鄉、鎮、市、區,應該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,並推動客語為公事語言。客委會主委黃玉振表示,如果法案三讀通過,客委會就可以開始編列預算,發展客家文化重點區。
草案中也明定,政府應該在國家考試中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,以因應客家公務的需求,並辦理客語認證和推廣,建立客語資料庫,結合各級學校、家庭和社區推動客語,發展客語化的生活環境。政府也應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和媒體使用權,依法扶助、規劃設立全國性的客家廣播和電視專屬頻道。
另外,初審也通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等人提案,將訂定全國客家日,以彰顯客家族群對台灣多元文化的貢獻。◇